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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E2017-CS-517/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高陵区北广场路552号 联系方式:029-869132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054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包含编制项目PPP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论证报告、社会投资人采购工作等工作内容。 项目用途: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涵(查询在高陵县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在开标前须在高陵县检察院进行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每日09:00-18:00止。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 3、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14:30分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磊 刘永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054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 10206118320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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