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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讯 为了让猪肉看起来更加光洁,从事猪肉加工的夫妻俩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肉脱毛“美容”;为了让面条口感筋道,面条店老板悄悄加入硼砂……未央区法院近日依法宣判多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在春节到来之际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其中,有三对夫妻同时被判刑。 刀削面、饺子皮检测出硼砂 从乾县来到西安的王某、翟某夫妇,在未央区一市场经营“关中鲜面店”,从事面条、饺子皮等面食加工。为了提高面制品的筋度,2016年4月起,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非法加入硼砂。2016年7月15日,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并会同公安机关从该面店现场提取到硼砂一袋(约42公斤)、已制成面制品两袋(19.8公斤)予以扣押。同年7月21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王某夫妻二人经传唤到案。据王某交待,截至案发时他们已从中共获利4000元。经对提取到的刀削面、饺子皮样品进行检测,从中检出非食用物质——硼砂。近日,未央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翟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工业松香给猪头肉脱毛 郑某1971年出生,李某1972年出生,两人来自咸阳武功,系夫妻关系。捕前,二人租住在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巷,在租住处加工猪肉制品用于销售。 经未央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年底,夫妻二人开始从市场或屠宰场购来猪头,使用工业松香对猪头进行拔毛处理,以每斤猪头肉0.5元的利润在未央区部分农贸批发市场进行销售。2016年4月22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的举报,在未央区张家巷将二被告人抓获,当场提取了用于加工猪头肉的黑色铁锅一个、生猪头二个、黑色不明物质100克。经检测,被提取的黑色不明物质主体成分为松香酸(即工业松香)。 庭审中,被告人郑某、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出示的证据未提出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李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并销售,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结合两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妻子李某的住所地社区矫正部门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对其宣告缓刑,但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无独有偶,一对来自河南的90后夫妻也因为用工业松香脱猪毛,同时被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15年8月份起,被告人吴某和其妻吕某在未办理任何卫生等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未央区租住的出租房内加工并出售猪头肉。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二人在加工制作猪头肉的过程中使用黄色不明块状物熬制进行脱毛处理,并将脱毛处理后的猪头肉销售给商户。2016年4月22日,被告人吴某、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测,他们所使用的黄色不明块状物主体成份为松香酸,系工业松香,违反了《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禁用规定。被告人吴某被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吕某被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作案用的黑色铁锅一口、松香84斤、铁钩一个、猪头两个予以没啊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西安晚报记者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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