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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孟先生为武功县大庄镇大庄中学建教学楼,工程结束后,镇政府一直没有支付剩余的5万多元工程款。3月6日,《华商报·今日咸阳》对此事进行报道后,武功县大庄镇成立问题处理小组,近期将对此债务予以解决。
1995年,武功县大庄镇孟王村村民孟先生所在的工程队,承建了大庄镇大庄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支付一直断断续续。其间,为讨要工程款,孟先生还将政府告上法庭,但截至2003年2月,大庄镇政府仍然欠孟先生5万多元。2003年至今,孟先生多次找政府部门讨要这笔欠款,一直没有结果。
3月6日,武功县大庄镇政府召开教育、财政协调会,调查了解此事。经查阅账务记录,此欠款属“普九”工程欠款,当时学校归镇政府管,该工程设一名会计在镇教育组,设一名出纳在镇政府。由于建教学楼已过20年,教育组会计变动,加之“普九”债务化解未做统计,该笔账务教育组无记录。同时,乡镇缺会计账务记录,但镇政府有当事人亲笔书写的领款手续,结合武功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该笔欠款情况属实。
目前,大庄镇人民政府已成立问题处理小组,由分管联系教育的大庄镇党委副书记马联库牵头,财政所、学区参与,查清账务,确认所欠数目,所欠工程款近期将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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