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见邻居不在家,找到对方银行卡,取走现金后又将卡放回原处。19日,被告人被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
张明(化名)与张斌(化名)为三原县同村村民,并且相邻而居,平日两家关系不错,经常相互串门。
2014年9月25日上午,张明来到张斌家串门,看到张斌家中无人,便起了贼心。张明走进卧室,找出上个月村上给张斌发的低保卡一张。随后,张明驾驶摩托车来到陕西信合自动取款机上,试了试村上统一发卡时告知的原始密码,因张斌确实没改过银行卡密码,被张明一试就中,张明遂从卡中取走现金1000元。后张明又趁张斌家无人之际,将所盗银行卡放回原处。
另查,案发后张明主动投案,并向张斌退还了盗窃的1000元现金,张斌对其行为也表示了谅解。最终,法院判处张明犯盗窃罪,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