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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兴平做生意,不料装有5万元现金和大量首饰的包被盗,这让来自甘肃的余某苦恼不已。报警后,民警将被盗物品找回。
2014年8月31日下午1时30分,从甘肃平凉来兴平做生意、暂住在兴平市体乐南巷的余某,向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挎包在秦岭友谊北路市场内被盗,包内有金饰、现金5万元和手机3部,总价约7万元。
11月28日,办案民警对3名使用丢失手机人员布控,最终在秦都区西兰街办某小区将掩饰隐瞒违法所得嫌疑人杨某某(男,无业)抓获,并从其住处搜获被盗手机3部。
杨某某供述,其收购的手机系从兴平市无业人员张某某(男,45岁,无业)处购买。掌握这一信息后,刑侦大队遂对张某某进行布控,并于12月30日凌晨在兴平市将其抓获。
经讯问,张某某供述了其盗窃余某挎包一事。之后,民警顺利追回3部被盗手机、一条金项链,并于当日将张某某刑拘。
目前,余某丢失的其他财物已被追回,其余掩饰隐瞒违法所得嫌疑人被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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