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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财政部门获悉,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10.19亿元,同口径增长10.2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5.29亿元,同口径增长16.17%,增幅位列全省第二。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落实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等因素及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的严峻形势,咸阳市严格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收入征管,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税收保障平台,强化稽查工作,密切跟踪重点税源。
同时,市县两级建立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据统计,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10.19亿元,为考核任务(210亿元)的100.09%,较上年增收14.55亿元,同口径增长10.2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5.29亿元,为考核任务(82亿元)的104.01%,超任务3.29亿元,较上年增收6.47亿元,同口径增长16.17%,增幅位列全省第二。
面对支出增幅放缓的现实问题,财政部门在科学安排预算上下工夫,实行综合预算、有保有压、细化项目、提高效益;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财政民生支出“两个80%”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在盘活存量上,认真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往来款项,继续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有效保证全市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公共财政职能得到有效彰显。
据2014年度报表统计,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71.28亿元,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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