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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公务人员,渭城区市容局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队监察科长和战利竟开套牌车、冒用“综合执法”牌。此事在1月13日报道后,14日上午,渭城区市容局回应称,经查属实,目前已免去和战利监察科科长的职务。 2月11日,有市民举报称,位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后院的老渭城区法院办公楼前停有一辆套牌车,车内前挡风玻璃处放有“综合执法”字样的牌子,怀疑车主是一名公务人员。
经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城大队民警调查发现,这辆私家车的车主系渭城区市容局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队监察科科长和战利。而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也表示,其车内所放的“综合执法”牌属冒用。
渭城交警大队随即对和战利的车辆、驾驶证及行驶证做了暂扣处理,目前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渭城交警大队交宣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套牌,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到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13日,此事经报道后,受到了渭城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渭城区纪委、监察局责成渭城区市容局对事件从速查处。14日上午,渭城区市容局致电本报回应称,经查,2014年1月10日,该局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队监察科科长和战利因私家车车牌丢失,将单位报废的面包车车牌挂在自己私家车上使用。同时,将过去在渭城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期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牌放在私家车上,事实与新闻报道相符。
渭城区市容局工会主席王应介绍:“根据调查结果,我局决定免去和战利监察科科长职务,给予其记过处分;并给予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大队长警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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