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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宝高速出事故 交警指定修理厂收天价"进场费"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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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15: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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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西宝高速上出了事故,赵女士的车被交警拖到了指定修理厂。可让赵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修理厂不仅收了比市场价高三倍的拖车费,还要求赵女士在离场时交500元的汽车“进场费”。  被强制交了“进场费”还没有票据
  赵女士是河北人,2月5日晚上,她从甘肃探亲回家路过西宝高速武功至兴平段时出了车祸。事故发生后,赵女士向咸阳高速交警求助。出警的咸阳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联系拖车队把事故车拖到了高速交警指定的修理场——武功汽车修理中心。
  “当时交了3400元的拖车费,这个费用比市场上高了3倍多。”赵女士说,虽然是两辆车受损,但修理厂只出了一辆拖车,损坏严重车的放在拖车上,另一辆在后面拉着走。赵女士认为,按照规定这应该算一次拖车费用。“西宝高速武功至兴平段到武功修理厂大概30公里路程,这个价钱不合理。”
  因为指定修理厂的高收费,赵女士想将车辆转移到别的修理厂修理,但让赵女士搞不懂的是,修理厂老板要求自己给他交500元的汽车“进场费”,否则不允许别的拖车进门。“对方说,如果去别的修理厂只能用他们的拖车,就算不用拖车,想离开院子就必须交钱。”赵女士气愤的说。
  经过几天争执,赵女士的车终于在2月10日拖到了咸阳市的另一家修理厂,但经协商后还是交了100元的“进场费”。让赵女士郁闷的是,修理厂还让交了一天50元的停车费。停车费和“进场费”没有任何票据。
  当赵女士询问是否能开个收据时,修理厂回答称,“没有票,你爱告哪告哪。”
  高速交警指定停车场地方管不着?
  “法律没有规定什么进场费,停车费收了钱咋能不给票据。”赵女士告诉记者,为求一个公道,她找遍了武功县物价局、派出所、税务局,但一直都没有什么回应,“他们说高速交警指定的停车修理厂费用不属于地方管理,建议我去找处理事故的交警。”
  2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咸阳交警支队西宝高速交警大队。西宝高交大队民警介绍,拖车及停车费用都是国家物价局规定死的,有价目表可以查询。
  记者了解到,根据陕西省2012年公布的《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高速公路一类车拖车服务基价为每次400元,该基价含10公里以内的空驶费和拖行费,超出10公里空驶费按每公里5元收取,拖行费按每公里15元收取,夜间冰雪路段可加收25%。
  按照上述标准,赵女士的拖车费应该是1000元左右,而指定修理厂的停车费、“进场费”是否也有规定呢?
  “交警队与定点修理厂是协作关系,我们只是负责高速施救没有收费监管权力,如果对收费有异议可以去当地物价部门咨询投诉。”交警部门解释说。
  清障施救收费属物价局监督
  《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各地价格部门要加强清障施救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而记者在2月11日咨询武功县县委办时,得到的答复仍然是“高速交警指定停车场地方不好管”。
  今天(2月12日)上午,记者再一次联系武功县物价局,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情他们已经有所了解,如果修理厂收费超过国家标准,他们肯定可以监管,希望赵女士带相关资料到物价局进行当面投诉。西部网将继续关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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