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春节前,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曾下发通知,规定大年初一到初七市内所有停车场免费。但魏先生2月5日(大年初六)在陶研路某家具广场门前停车时,却遭遇了“违规收费”。
2月5日上午,魏先生驱车前往陶研路拜访朋友,刚将车停至某家具广场门前,便看到一名收费员在收费。魏先生上前阻止没有奏效,收费员要求他也必须缴纳3元停车费。
“我此前知道停车办规定过年期间免收停车费,就让收费员停止收费,但对方称是按规定收费。”魏先生说,自己最终还是向收费员缴纳了停车费,但翻拍了收费员的上岗证,并保留了收费票据。
据魏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5日上午在陶研路停车场收费的,是一名编号为Q101的祁姓收费员。魏先生说,这名收费员证件齐全,持有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占道收费的票据,“正规收费员怎么会不知道停车办春节期间免收停车费的规定呢?”2月8日,魏先生拨打了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对此事进行举报。“电话里一名工作人员说,停车办在春节前就下发了大年初一到初七市内所有停车场免收停车费的通知,我遇到的情况应该是收费员的个人行为,他们会尽快调查。”魏先生说。工作人员说,停车办在春节前就下发了大年初一到初七市内所有停车场免收停车费的通知,我遇到的情况应该是收费员的个人行为,他们会尽快调查。”魏先生说。
昨日上午,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秦都巡查队队长左森林介绍,市停车办从1月28日下午开始,就将春节期间免收停车费的通知陆续下发到市内各停车场负责人手中,“接到举报后,我们对情况进行了核实。经了解得知,违规收费一事确实存在。”
对此,这名祁姓收费员称,因往年春节期间免收停车费的时间都是大年初一到初三,今年下发的通知自己并未细看,“时间记错了,我以为今年还是正月初一到初三免收停车费。”
左森林表示,目前已经对违规收费的停车场负责人及收费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了收费员的上岗证以及收费票据,责令停业整改;收费员也已向魏先生电话致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