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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豆制品的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次硫酸氢钠甲醛,近日,法院审结此案,店老板何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年中,在食药局联合相关部门的检查中,一家豆制品制造商被查。抽查样品被送检,并从中查出含有次硫酸氢钠甲醛。
经检察院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何某在经营一家豆制品加工厂期间,在其生产豆制品的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吊白块”即次硫酸氢钠甲醛,并将加工好的豆制品销售到秦都区的市场等地。
何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吊白块这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何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知道一下
吊白块是什么
次硫酸氢钠甲醛,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块、雕白粉,常用于工业漂白剂、还原剂等,易溶于水,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对人体的肺、肝脏和肾脏损害极大,国家明文规定严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它的作用:漂白、防腐、增强韧性。危害:分解产生的有毒气体可使人头痛、乏力、食欲差甚至导致鼻咽癌等疾病。藏身之地:豆腐、豆皮、米粉、鱼翅、糍粑等。现在多有不法分子用于食品增白,造成了很大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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