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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赶紧拿上工资回家过年。”昨日,在长武学林茗苑工地,几个手持欠条的工人说,一个月前工地早已经放假了,但他们的工资还未发完,他们等着领工资回家过年。昨日下午,承建方已支付了欠款。工地已放假 工资没发完昨日上午,在长武县学林茗苑工地,聚集了近10名手持欠条讨要工资的工人。这些工人中有部分是咸阳本地的,还有一些是四川籍工人。
“快过年了,还没有拿到工资。”乾县人杨华说,他从去年10月份带着一帮瓦工来此工地干活,12月20日工地放假。当时工地仅支付了他们一部分工资款,还剩一些工资款没有支付,但工地承诺于1月20日支付剩余工资款。因此,他带领的其他工人先回家了,留他在工地讨要工资。
另一位四川籍的工人杨仕凯手持工地项目部去年8月份给他打的欠条说,他们十几个木工所干活的楼盘于去年7月份就封顶了,总共40多万的工程款,当时支付了30多万,还剩5万元没有支付,打的欠条。“原本说去年10月份给钱,但一直拖着没给。”杨仕凯说,其他工人都已经回四川了,仅有4个工人代表还守候在工地讨要5万元的余款。
“马上就过年了,希望工地能尽快发工资,让我们回家过年。”工人们说,天气越来越冷了,他们想早点回家过年,但因工资还没拿完,所以只能守在工地上,等着发放工资。昨日下午发放工资
据了解,此工地的承建方是陕西奉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公司是庆阳怡通劳务有限公司。承建方的负责人李某说,此工程主体已经于去年封顶,但后期工程还未完工,工地在去年12月20日放假。
李某说,当时按照合同,承建方已经给劳务公司支付了70%的工程款。但70%的工程款不够给工人发放工资。因此劳务公司先支付了工人大部分工资,还剩余少部分工资没发放,给工人打了欠条。随后劳务公司与承建方协商,承建方又支付了10%的工程款,并向工人承诺于2013年1月20日发放工资。李某说,因20日是星期天,无法取款。所以,将发放工资的日期拖延至昨日下午。昨日下午3时许,承建方及劳务公司按照工人手中所持的欠条金额,给工人支付了工资。 本报记者 杜琳2000余农民工拿到六千多万劳务款玉泉西路公租房项目劳务款全部结清
“本次集中发放农民工劳务款6268万元,连同前期支付的总计9318万元,劳务队农民工与工程队之间劳务款按合同全部结清。”咸阳市公租房建设公司办公室主任武令海表示。21日下午3时,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公租房建设公司,为玉泉西路公租房项目的2000名农民工集中发放了工资。
武令海介绍说:“此次集中支付,按照农民工劳务款、材料款、工程款的顺序支付,其余1.9亿余元的工程款也在周内划拨到位。”
顺利的拿到了全额工资,广大农民工长出了一口气,“以前总免不了去四处‘讨薪’,这次顺利的拿到全部工资。”农民工代表龙天民坦言:“我们真的很高兴,拿到工资就可以回家过年了。”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晓强表示:“项目启动时,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对大家做出承诺,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现在我们兑现了。今天,管理中心再次向大家郑重承诺:只要为保障房建设出了力、流了汗,就绝不会亏欠大家,力争做到按合同、按进度及时拨付相关款项。”
据了解,由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公租房建设公司负责的玉泉西路公租房项目是咸阳市委、市政府2011年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目前咸阳市规模最大的公租房项目,占地202亩,共计18栋高层已于2012年12月封顶。
相关政策
最高法恶意欠薪数额较大者最高可判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
认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最高可判三年。
暴力威胁讨薪者判7年:恶意欠薪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或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的,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单位欠薪主管受罚: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