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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神木镇大兴庄的一块土地既属自然保护区范围,被传出“已批建20多层高楼”,却迟迟未见一砖一瓦。如今神木市委市政府若高价回购,是否等于用公共财政为违规审批买单?
神木东山大兴庄村的一块土地,地块呈狭长沟坡状,上下三个土台,裸露的黄土中夹杂着不少石块,因常年无人施工,附近的村民便在此种植了黄豆等农作物,附近村民说:“这块地听说那时候批复盖20层楼,但是七八年过去都没有任何动静。” “我们只想知道开发商最初拿地的真实成本。”神木大兴庄多位村民重复这句话。据村民回忆,2018年前后,村委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便将这块地卖给刘明生,具体出售金额未知。“要是政府真花一个亿回购,减去刘明生当年的实际投入,剩下的能不能给村民分点?”
据了解,这块地目前还在神木市日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神木市曰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但多路可靠的信息显示,神木市委、市政府要收回这块土地,收购价上亿元。
回购“问题地块”须过三道关: ① 若批文与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冲突,审批文件面临无效或可撤销风险; 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应先行行政纠错,而非直接市场回购; ③ 若开发商涉嫌行贿、串通投标,刑事立案后地块应依法没收或退回集体,而非按“市价”补偿。 四问神木市有关部门 1. 东山片区早在2016年已划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为何2018年之后仍给“神木市日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如果确已审批,请出示规划、环评、林地占补平衡等全套材料。 3. 既然“准许”建设20层高楼,为何三年过去,现场连基坑都没挖?企业是否涉嫌“囤地待沽”? 4. 若审批环节存在瑕疵,政府再以高价回购,是否构成对违规行为的“反向奖励”?财政资金的合法性、合理性如何经得起审计? 自然保护区不是“提款机”,公共财政更不能为“灰色批文”兜底。地块真实成本是多少?审批链条有无利益输送?政府回购是否符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答案不应藏在会议室的抽屉里,而应写在阳光下。希望神木市委、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给村民、也给纳税人一个明白账。 来源:大美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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