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西安市高陵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违反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案例通报
2021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中,为持续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营造文明新风,共同呵护高陵环境,现将西安市高陵区5 起关于违反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案例通报如下:
1.2021年02月16日8时许,分局张卜派出所在辖区巡查中 发现辖区南郭村4组村民XX家门口有燃放爆竹后的炮皮,在询问当事人过程中,当事人对当日早上燃放爆竹一事供认不讳。办案民警对当事人处罚300元,并批评教育。
2.2021年02月12日,分局耿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耿镇村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随即到场查获XX燃放烟花爆竹一人,并制止其燃放,到达现场后,立即制止其继续燃放烟花爆竹,并将当事人带回所内调查。办案民警对当事人处罚300元,并批评教育。
3.2021年02月12日,鹿苑辖区古城西组村干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一户人家在燃放烟花爆竹,该村民自己在家喝酒后,未能遵守禁放烟花爆竹,从而在自家楼顶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是自己兄弟结婚剩下的),XX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办案民警对当事人处罚300元,并批评教育。
4.2021年02月11日19时许,分局湾子派出所民警发现 XX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湾子镇东张市村燃放烟花爆竹。办案民警对当事人处罚300元,并批评教育。
5.2021年02月24日10时30分在高陵区大益机电厂内,XX使用打火机点燃一卷长三米的鞭炮,燃尽后被相关部门抓获。办案民警对当事人处罚 300 元,并批评教育。
希望各级各部门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中要紧盯(元宵节)关键节点,持续发力,针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与公安高陵分局联系,加大处罚力度,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确保我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扎实有效。
西安市高陵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