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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话古城] 西安多个小区新物业要入驻 老物业拒绝交接:不认可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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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5 10: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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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家园小区新物业要入驻,老物业却拒绝交接,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一小区中出现两家物业;珠江新城小区业委会与新物业签了合同,老物业却不愿撤出,新物业不能入驻,物业服务合同迟迟不能备案……近期,本报热线屡屡接到类似投诉,新物业、老物业、业委会之间的纠葛难解决,说到底吃亏的还是小区业主,问题为何会出现?又该如何破解?
  现状:小区选聘新物业 老物业不愿撤离
  一个小区出现两个物业,这样奇怪的事情出现在咸阳市秦都区彩虹新家园小区。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小区通过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业委会通过招标,与陕西芳成物业有限公司签了物业服务合同。这就意味着,小区原先的彩虹物业面临着可能要撤出。而彩虹物业对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程序、新物业资质、双方签的合同等多方面提出异议,故不愿撤出小区。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导致该小区长期同时存在两家物业。

  西安市北郊珠江新城小区存在的情况与彩虹新家园小区如出一辙。小区业委会与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而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却不愿撤离小区。对此,业委会称老物业不尊重业主意愿不撤场,而老物业则认为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流程不合规。双方的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新物业不能入驻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也没能及时在相关部门得到备案。
  业委会根据业主意愿要解聘老物业,双方一定是站在对立面,二者之间产生矛盾的情况并非个例。记者近期采访了解到,西安市还有部分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我们小区也有想换物业的想法,目前业委会与现存物业的矛盾很大。”西安市公园南路橄榄国际小区业主说。记者在小区看到,公共设施遭到破坏,电梯中和电梯门上的广告牌被破坏,广告牌的电线被剪断等。
  原因: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物业不认可业委会选聘程序
  之所以会出现小区选聘新物业的情况,必然是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咸阳市秦都区彩虹新家园小区存在的情况是,物业在2018年提出了要上涨包括物业服务费在内的几项费用,遭到业主反对,这才催生了选聘新物业的情况发生。而珠江新城小区选聘新物业的原因是,业主认为老物业服务不到位,记者采访中发现,该小区存在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区域内电缆外露等情况,因此业主要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
  而老物业迟迟不愿撤场,他们也有自己的看法。彩虹新家园小区老物业称,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不符合程序,物业服务合同是业委会与新物业私自签订的,并且老物业对新物业的资质及服务质量也提出质疑。珠江新城老物业也提出异议,称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过程未见政府部门审批,开箱计票没有政府部门监督指导,故业委会与公元物业签的合同无效,同时提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不具法律效力。
  在类似事件中,老物业与业委会双方各说各有理,无休止的“口水战”导致最终吃亏的还是小区广大业主。彩虹新家园小区的“物业之争”持续了一年多之久,长期存在两个物业,致使小区无法正常管理。公园南路橄榄国际小区业主表示,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小区公共设施。业主说:“小区电梯门上的广告被撕毁,别提有多难看了,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希望政府部门可以介入,让双方尽快解决问题。”
  破解: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业委会与物业相互理解
  矛盾发生不能放任不管,考虑如何破解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各种类似事件中,业主、业委会、物业持不同意见,他们均提出希望政府部门以监管方出面,尽快解决小区选聘物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有业主认为,小区在选聘新物业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老物业不愿撤离,并对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程序提出异议,一定程度上也是有据可依,所以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对物业和业委会双方的监管。业主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行使该权利,其过程也应有政府部门参与指导。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也有业主提出,在小区的日常管理中,业主、业委会、小区物业三方也要相互理解。如果服务不到位,物业应该虚心接受业主意见,而业主也应该给予物业整改的机会,不一定非要换掉不可。同时,业委会与物业也不是对立的关系,如西安市心晴雅苑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做好服务,双方共同管理小区,近10年时间小区实现了484万元的共有收益,这样的例子值得借鉴。
  本报记者 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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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圈 2021-2-8 15:27 赞同 +1
春花秋月何时了 2021-1-26 17:16 赞同 +1
不一样的艳火! 2021-1-26 07:54 赞同 +1
随风而逝 2021-1-26 06:18 赞同 +1
传奇小生 2021-1-26 00:26 赞同 +1
ctct 2021-1-25 12:57 赞同 +1
亲爱的路人幸福 2021-1-25 12:40 赞同 +1

评论30

江山代有才人秃楼主Lv.5 发表于 2021-1-25 10: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好家伙 物业物业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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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人家Lv.8 发表于 2021-1-25 1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真乱
乱成马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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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二Lv.6 发表于 2021-1-25 11: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西
不是不赚钱吗,赖着不走为哈
说说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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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娃Lv.6 发表于 2021-1-25 11: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耍不要脸
就是不要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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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阵悠远Lv.0 发表于 2021-1-25 12: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聘用新物业程序是否合法完全和老物业无关!业主不聘请物业不可以吗?老物业就是胡乱搅
不让我挣钱,那我肯定不愿意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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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阳之阳Lv.7 发表于 2021-1-25 12: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耍流氓啊
把不要脸进行到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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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le大方の家Lv.8 发表于 2021-1-25 13: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这个报道和稀泥哥得好
两边都得罪不起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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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ratLv.11 发表于 2021-1-25 13: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现在的物业已经不是为业主服务的了,已经完全变质,完全为人民币为自己服务了,成了比医患矛盾还要严重的社会矛盾了。
人家就是收钱,受更多的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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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ijin很压抑Lv.6 发表于 2021-1-25 14: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物业都是狗,没好东西。吃主人的,变成土皇上。这些杂碎确实坏
土皇帝说的太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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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斟低唱Lv.7 发表于 2021-1-25 14: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物业利润太大了
不然为啥都想弄物业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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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Lv.6 发表于 2021-1-25 15: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谁是主人心里没点数?就该出台法律,保护业主,现在的物业和狼一样
出台都没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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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户名Lv.9 发表于 2021-1-25 16: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有关部门不作为,是问题的根本。入股了?
悄悄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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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海散人Lv.6 发表于 2021-1-25 18: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物业的生意最好了,钱最好挣,是业主的吸血鬼,而且市上文件,本次价格上涨了,所以没人退
恨不得再多收点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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