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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 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流行,本土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为有效落实“四早”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反弹,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1年1月20日起,对所有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外来榆人员及长期在外居住的返榆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榆;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入榆后24小时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二、2020年12月15日以来,有河北省或国内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疫情发生以来境外来榆返榆人员,要于1周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三、市内中、省规定的“应检尽检”人员,要按照每14天1次,主动到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上岗。 四、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外企员工,学校相关人员,物流、快递、大型商超、宾馆酒店、药店、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从业人员,“两站一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加油站、收费站、货运站、食堂、煤炭计量站、乡镇街道等工作人员,要于1周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之后,每14天检测1次,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上岗。 五、其他未列入而本人判别属于筛查对象的,可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六、免费核酸检测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各县市区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地址、联系方式、预约办法,在重要的交通卡口等场所设置临时采样点,组建由交通、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临时采样队,确保核酸采集、检测工作稳妥、有序实施。 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散发传单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检测政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要对入榆人员,第一时间推送免费核酸检测政策信息,引导检测对象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工作。 八、所有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照统一安排,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凡蓄意重复检测、逃避检测或不配合检测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关于春节期间取消和限制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持续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就春节期间取消和限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控各级各类会议规模 (一)原则上不举办20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及论坛等活动。 (二)举办50-200人的线下各类会议培训论坛,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会议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会前要将会议、培训、论坛规模、地点、疫情防控责任人及相关预案、方案、制度等资料向所在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经同意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必须落实会议期间测温、扫码、出入登记、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洗手及消毒药械及测温设施。 (三)50人以下会议要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和消毒防控措施,单位留存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备查。 二、暂停各类聚集活动 (四)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聚集宗教活动和农村集会、庙会等活动,取消春节期间民间社火、祭祀拜谒等民俗活动。 (五)取消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文娱演出等室内活动。 (六)取消各商业机构、个体商户线下室内展销、促销、培训活动。 (七)取消各单位、企业、团体举办的大型团拜会、联欢会、年会、聚餐等活动。 (八)城区各广场、歌舞厅等活动场所严禁人员聚集。 (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等)暂停一切寒假期间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全体教师一律不允许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补课等聚集性活动。 三、严控宴席举办规模 (十)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宴请不办的措施,严格控制辖区内宴席举办规模,原则上单次宴席不得超过50人,单桌就餐不超过10人,宴会仅限重要亲朋参加;宴会期间应落实测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等措施,合理引导人员有序流动。 (十一)严格落实宴席报备制度。举办宴席者应在宴会3天前将宴席规模、地点及人员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要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十二)酒店承办宴席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市场监管部门对条件不允许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者,不予批准。 (十三)所有宴席承办方不得承办省外人员举办的宴席,省外返回人员14天内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综合执法查处力度 (十四)各县区应按照部门职责,积极组织文旅、市场、卫健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加强媒体监督力度。新闻宣传组落实电视台、广播电台、融媒体等媒体设立疫情防控曝光台,加大媒体监督,曝光各类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 (十六)各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健全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防控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各县区对核实举报属实的情况应落实奖励措施,将人群聚集各类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咸阳发布十条措施 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1月18日,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全面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十条工作措施。 近期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南北半球同时出现快速增长。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呈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传播速度快、患者年龄大、农村比例高等特征,有的地方出现了社区传播、多代传播。和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医疗条件、防控能力相对比较弱,随着春节的到来,大量人员陆续返乡过年,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进一步加大,疫情输入、反弹风险不断增加,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全、健康过好春节,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全市要落实好十条工作措施,从严从紧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要全部激活疫情指挥部工作机制,实行合署办公,加强工作力量,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加强物资储备和人员准备,组织开展工作部署,进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严防本土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各县市区要以乡镇(街办)、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健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和民政等有关方面联防联控机制,对辖区人口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 二、县、镇(街办)、村(社区)三级联动,主动开展近期外来人口、返乡人员排查,掌握返乡人员动态信息,建立管理台账。按照政策落实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入境隔离期满返乡人员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14天健康监测和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措施。隔离期满无异常者,仍应减少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农村居家隔离人群管理与服务工作,落细、落实有关监测与管控措施,定期做好消毒、通风和卫生环境整治。 四、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托管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晨午检、消毒通风、食品安全等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健康安全。 加强定点诊治,维护群众健康 一、各县市区要加大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定点诊疗相关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规范就医,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辖区发热病人定点诊疗、医疗救治规范管理,完善预约诊疗与预检分诊,个体诊所等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全面加强辖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 三、广大农村群众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或传播风险 一、近期及春节前后,如非必须,请广大农村居民不要出境,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近期及春节前后,境外返乡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备,自觉遵守辖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各县区应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严格管理辖区人员省外出行和跨区域流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串户,提倡网络、电话拜年,减少走亲访友等活动和不必要外出。儿童、老年人、有慢性病等基础性疾病人员应减少外出或流动。 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或传播风险 一、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广大农村居民应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到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频次,减少在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室内密闭场所。 二、落实冬春季婚丧嫁娶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制度,婚事缓办,白事只吊唁不聚餐、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三、近期及春节前后,各县市区应从严控制农村地区举办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严查严管聚众打麻将、聚餐、聚会等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应控制在10人以下。 四、农村地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出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测温和扫码查验、佩戴口罩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做好外出防护,减少路途感染或传播风险 一、近期及春节前后,广大农村居民外出时,要严格按照“闭环”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前,应提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巾、体温计、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备路途防疫所需。 二、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及时索取票据。要规范佩戴好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注意手卫生;乘坐飞机、高铁等密闭交通运输工具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途中用餐、喝水等频次与时间降低路途感染风险。公共交通工具司机、服务人员等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加强提醒提示,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好口罩。 三、外出在飞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室内人员较多场所和在宾馆、饭店等室内公共区域时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及时规范洗手。 四、外出使用的行李箱等托运物品,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对行李箱等外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回家后,应及时对行李物品等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规范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一、广大农村居民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用公筷、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注意家庭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外出进入公共场所室内空间前,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应自觉配合有关场所,落实测温和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三、外出购物时,尽量减少触碰门把手、货架、摊位等公共物品表面,触摸后应及时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在接收快递(含邮寄)物品时,要戴手套、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开外包装前,对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在购买冷冻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一次性购物袋套在手上进行挑选,不要直接用手碰触食品,采购完成后应及时洗手。购买的冷冻食品要与果蔬、熟食等其它食物分开包装,回家后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 四、家庭应常备84消毒液、75%消毒酒精、免洗手消毒液或消毒湿巾、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注意家庭室内环境卫生,勤通风,厨房、厕所等重点部位可适当预防性消毒,家里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监测。 严格药店管理,落实信息报告 全市各类药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发热、咳嗽、抗菌素等有关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管理,药店要对购买发热、咳嗽、抗菌素等药品人员向辖区社区报告,并建好台账备查,社区应核查并落实健康监测措施,严防失管失控。 强化卫生整治,净化农村环境 村委会要动员群众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加强对广场、村民生活垃圾的管理,引导有序放置,严禁乱丢乱放,实行专人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做好农村市场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场所。 倡导互相提醒,实行群防群控 广大农村居民要相互监督提醒,发现违规或涉疫问题时,可向本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各县区应畅通相关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查处有关问题,及时消除疫情防控工作隐患,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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