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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ou2548 于 2018-7-18 16:02 编辑
西安要开始新一轮禁摩限电了
以下是原交警队征求社会意见的草案,估计与具体实施的出入不大。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向社会发布开展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工作的公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
九、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 严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 十、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依照机动车进行处理。 十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违规载人,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十二、严禁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 广大市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上述车辆非法载客营运。乘坐上述车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各类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上述车辆。 严禁上述车辆加装车篷、车座等添加物,已经加装的责令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或自行无法拆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十四、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被扣留车辆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可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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