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司法的制度设计初衷之一,就是为了超越原始的私力救济,不让人与人陷入血仇报复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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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大年三十),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男,现年35岁,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现已自首。 经媒体不断更新案情的发展,案件的因果缘由有了大致的脉络:嫌犯张扣扣幼年时,其母亲被死者之一打死,但死者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免于刑责,幼年的张扣扣心里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张扣扣长大后参军入伍,退伍后没有正式工作,至今35岁仍未婚,复仇的种子在他内心生根发芽,密谋良久的杀人计划终于在大年三十这天实施。事件被曝光后,竟不少网友叫好,称张扣扣为母亲出了口气,为他争取免受刑罚,你怎么看这种“复仇”行为?张扣扣会被如何处罚?他应该被豁免死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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