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统一调整了电费,看起来是降了,从原来的每度电费0.62元调整为每度电费0.4983元,但物业却要单独加收每度电0.19元公摊电费。算一算,现在每度电费比调整前不降反升。业主质疑:这合理吗? 小 ... 查看全文
终究也就只能在百姓上捞点油水了 |
所谓“公摊电费”,为非法强迫收费,每月的物业费已经包含了其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无论是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还是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物业服务成本均包括第2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共用部位和第四款共用设施设备的解释,包括在物业费中的物业服务成本包括几乎所有的小区运行所需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电费。第三款“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第四款“共用设施设备: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业主楼层间的供、排水总管、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
物业的账目应该公开 |
公摊电费就是一个烂账,谁能说清一个月到底多少公摊电费,说不清凭什么收取? |
物业费中应该已包含公摊电费了 |
物业收了公摊电费、垃圾清运费、电梯费,然后再收物业费,那物业费是干啥的? |
越来越“幸福” |
西安电费这么贵?上海晚上10点之后电费才三毛钱 |
公开公摊账务也能解决这个问题,发现不清楚或作假的话,业主委员会可以立即撤换。 街道办要负起一块监督的责任来,不要和物业有任何利益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