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家物业公司被通报!
今天(6月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乱收费案例通报(一)详情如下▼按照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乱收费等问题,深入开展价格监管执法,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价格收费违法案件,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了物业领域市场秩序。现对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案例一: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创易千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执行明码标价案2026年4月6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对西安创易千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服务管理的某小区北门外停车场出入口无价格公示,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于4月15日完成整改,在此期间,共计收取违法所得343笔2061元。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等条款,对该企业立案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61元,罚款1000元。案例二:陕西省西咸新区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违规加收电费案2026年1月8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在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超出供电公司核定电价向商铺违规加收电费,累计多收取电费约11.22万元。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后,企业已全额向商户完成退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企业作出警告,罚款11.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安市莲湖区陕西沙禾农贸有限公司违规加收水费案2025年12月28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45热线投诉,陕西沙禾农贸有限公司在经营管理便民市场物业期间,存在向市场内租赁商户加价收取水费的违法行为。该公司未执行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政府指导价,违规按8.85元/吨向商户收取水费,经核算共计多收取水费1863.85元。案件调查过程中企业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多收水费价款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行政处罚从轻裁量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486.58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四:商洛市柞水县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案2025年12月23日,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移交问题线索,经调查,柞水县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两个小区过程中,未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超标准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政府核定标准为每户6.9元/月,企业实际分别按12元/月、10元/月收取,2025年1月至调查期间共向891户住户违规收费,多收价款总计35357.7元。该企业在被调查后,立即停止违规收费并全额退还多收费用,积极主动整改认错受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对该企业立案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000元。案例五:延安市安塞区佳多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管理费案2025年3月11日,延安市安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安塞佳多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接手地下停车场经营后,擅自将政府指导价50元/月的已售车位停车管理费,提高至80元/月收取,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共计多收取业主停车管理费1950元。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后,该企业已完成向业主退费并积极配合整改、承诺规范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该企业立案并责令该企业退还多收费用,行政处罚2925元。物业服务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市场监管部门将与住建等部门持续抓好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协同治理,以更强力度开展市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违规加收水电费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来源:陕西市场监管
又是做样子工程,生活在城墙根的居民,从来享受不到0.4983元/度的电价,一直从物业0.6元购买着,还要被称没有赚钱,让移交电网,就是不见动静,难道这不是加价吗? 持续关注 liqian8505 发表于 2026-6-2 22:30
又是做样子工程,生活在城墙根的居民,从来享受不到0.4983元/度的电价,一直从物业0.6元购买着,还要被称没 ...
以前我们也是物业买电6毛,后来并入国网,但物业加收公共区域电费和电梯费 敲打敲打 持续关注 物业,只收钱不服务 物业应该没有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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