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讨薪路漫漫:西安临潼一项目拖欠农民工50余万元工资何时能结清?
“从2018年干到2020年,活儿早就干完了,可50多万工资拖了五年,到现在一分没见着。”近日,参与西安市临潼区姜寨城中村改造项目(骊山·德裕天下)12号楼和15号楼主体施工的农民工们,再次踏上讨薪路,却依旧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工程结束,工资成“悬案”
据农民工反映,2018年6月起,他们陆续进场参与该项目12号楼、15号楼的主体分项工作,涉及木工班组及相关管理人员约50多万元。工程由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德喜建设”)总包,西安郡铭建筑分包劳务有限公司(简称“郡铭劳务”)分包,而项目甲方(骊山·德裕天下)与总包方德喜建设实为同一老板。
按照合同约定,工资应随工程进度支付,但从进场到2020年4月主体工程完工,农民工们始终未拿到足额报酬。2020年1月,在多次求助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等6部门介入协调,最终仅按合同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下的工资成了“悬案”。
多方推诿,讨薪陷入“迷局”
此后的五年里,农民工们的讨薪路布满荆棘:
甲方、总包方办公室“东搬西搬”,踪迹难寻;到工地现场拦截乙方法人时,虽有派出所出警,问题仍不了了之。
分包方郡铭劳务因欠税被起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负责人以“无力支付”推脱。
2021年当地为项目成立专班组后,甲方、乙方领导口头承诺“春节前付清”,却因疫情失联,最终被郡铭劳务负责人“忽悠”回家等待,年底分文未得。
2022年,专班组称“只管在建工程工资,避免业主上访”,让他们走司法程序;劳动监察大队虽协调郡铭劳务出具签字盖章的工资表,却无后续进展。
2025年再维权:“超期”“找错地方”成新理由
2025年8月4日,几名农民工再次来到临潼区劳动监察大队,李姓领导及朱姓领导给出的答复令人无奈:“已超受理期限”“说2020年5月国家才出文甲方代付工资,你们干到8月完工不适用”,最终建议走司法程序。
劳动监察大队在超过两年后不立案的依据主要基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时效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意味着投诉的时效为两年,超过此期限的投诉将不被受理。时效计算:时效的计算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此规定确保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执法效率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也提醒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投诉,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处理。
2025年8月4日下午,他们又求助临潼区住建局,得到答复是“应找劳动监察大队,找我们(临潼区住建局)要工资就好比你们去找旅游局要工资是一个道理,辗转又到到信访办,接待人员称“你们找的都是她的领导,领导都办不了,我也没办法”。
从2018年干活到2025年,这几年时间农民工们从现场维权到电话沟通,从找职能部门到等专班组协调,50余万元工资像一块巨石压在心头。他们只想问一句:辛苦付出的血汗钱,到底什么时候能拿到?来源:三秦二三事)
恶意讨薪{:27:} 不能偏听偏信 这一看就是恶意讨薪 找领导 悬而未决 法律对老赖太客气了 快快乐乐的 为啥不走司法渠道? 以后就干日结。 挤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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