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树下 发表于 昨天 16:32

榆林横山国土局造假骗批文,失地农民权益何去何从?

近日,陕西榆林横山区国土资源局被曝在2010 - 2012年间,为龙翔煤矿征用横山区殿市镇五龙山村集体土地时地类造假骗取陕西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陕西省人民政府的用地批复,批复中没有一分耕地
从事件本身来看,横山国土局将五龙山村包含17亩耕地的90余亩土地,通过造假手段上报,陕西省政府批复的文件中,土地地类与实际严重不符,实际征用土地里有26.68亩耕地被谎报为园地、林草地 ,而在与五龙山村签订的《土地征收合同》中又出现“坡耕地”17亩8分的内容,整个征地过程充满违法违规操作,无视法律与农民权益。 横山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合同中明确写明征用坡耕地11919平米(17亩8分)
土地,对农民而言,是生存的根本,是生活的保障。失去土地,很多农民就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如果爆料属实,这种造假骗取批文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国土部门,肩负着土地管理与合理利用的重任,更应以身作则,依法依规办事。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这种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的批文应属无效,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法律为失地农民要回土地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但是在现实中,失地农民想要成功要回土地,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与拥有权力和资源的国土部门相比,在信息获取、证据收集、法律知识运用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比如此次事件中,农民发现造假问题就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而后续要获取更多能证明造假的关键证据,对于普通农民来说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维权程序繁琐复杂,可能涉及多个部门,一旦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失地农民的维权之路将会异常艰辛。
不过,即便困难重重,失地农民仍可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维权。首先,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征地过程中的各类文件、与国土部门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权至关重要;其次,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履行职责,对违法征地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再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借助司法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社会各界也应给予失地农民支持,媒体要发挥监督作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公益组织可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农民更好地维护权益。
此次陕西榆林横山国土局被爆地类造假事件,绝非孤立个案,它反映出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与权力失监问题。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土地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完善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希望在法律的保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五龙山村的失地农民能够早日要回自己的土地,让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不再发生。(来源:驼城侠客 )

一介草民刘军 发表于 昨天 17:33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征用了五龙山村90亩土地,国土资源局私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不按照陕西省2010(36号)文件执行,降低标准后的45万元征地款,也被国土资源局通过五龙山村村财乡管账号转入了龙翔煤矿账号,同时,横山国土局长王开富为了回避审计,通过五龙山村账号又给龙翔煤矿转了556万元,名义是土地取得成本,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五龙山村的90亩土地没了,村委会一分钱都没得,龙翔煤矿得了601万元。

长安不长偏居中 发表于 昨天 17:36

这些都是争煤矿没挣到手吧?
借着巡视组进驻开始公报私仇了!

一介草民刘军 发表于 昨天 17:38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征用了五龙山村90亩土地,国土资源局私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不按照陕西省2010(36号)文件执行,降低标准后的45万元征地款,也被国土资源局通过五龙山村村财乡管账号转入了龙翔煤矿账号,同时,横山国土局长王开富为了回避审计,通过五龙山村账号又给龙翔煤矿转了556万元,名义是土地取得成本,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五龙山村的90亩土地没了,村委会一分钱都没得,龙翔煤矿得了601万元。

他山之石 发表于 昨天 20:21

知法犯法

1559246673 发表于 3 小时前

希望能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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