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沣路阿丰 发表于 3 小时前

我为城市提建议 公园内盈利性建筑是否合法

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紫薇文化广场北侧有一建筑物,陕西省上竹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此经营茶馆和餐饮项目,人均消费约150元,属高档盈利性商业设施。
根据《西安市高新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该地用地属性为公园绿地,根据《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3.5.2“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建筑。”、《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二版)》3.8.3第四款“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服务建筑外,地上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西安市公园条例》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和依托历史建筑建设的公园,禁止设立会所、夜总会等高档商业设施。”、第四十一条“公园管理单位不得将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公园的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者个人经营”、“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内的经营服务项目,采取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经营者和经营收益。”之规定,未查询到任何规划许可和招投标信息。相关项目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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