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米 发表于 2025-6-11 15:35:53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超标12倍,被处罚款50万元

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4月份-5月23日总排口超标排放氨氮、总氮水污染物,期间最大超标倍数为5月21日氨氮浓度日均值20.14mg/L,超标倍数12.42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0万元整。






联盟召唤师 发表于 2025-6-11 15:43:24

罚的轻了

长安人家 发表于 2025-6-11 16:40:53

才罚50万?   我要是污水处理厂一把手下次继续排

xiaomao029 发表于 2025-6-11 17:04:05

严厉查处

土豆马铃薯 发表于 2025-6-11 18:42:07

高污染企业

hatejun 发表于 2025-6-11 22:50:05

要让责任者倾家荡产

延安 发表于 2025-6-12 07:09:27

罚的够多的,以后继续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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