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味抹茶 发表于 2025-3-24 15:10:00

因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西安莲湖强森医院被罚2万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西安莲湖强森医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莲市监罚〔2025〕85号),该单位违返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莲湖强森医院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牙胶尖。对此,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没收西安莲湖强森医院违法所得0.002万元并给予西安莲湖强森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莲湖强森医院成立于2021年2月20日,负责人为何海洋,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崇智路38号汉风时尚街西区19号楼商业楼3层。

斯纳维 发表于 2025-3-24 23:07:31

胡整的家伙

田于兰 发表于 2025-3-24 23:43:35

力度太小了。

田于兰 发表于 2025-3-24 23:43:42

力度太小了。

周秦汉唐666 发表于 2025-3-25 04:49:08

黑心医院

shmhgzhm 发表于 2025-3-25 07:32:32

现在的医院为了利益什么都不顾了,什么救死扶伤都背离了!

笨!!宝贝 发表于 2025-3-25 21:27:38

二万,对医院来说看不起谁

xingyan 发表于 2025-3-26 09:45:15

发这么点,走形式呢,这种事罚两百万、两千万都不算高。

十足男人味 发表于 2025-3-26 14:45:08

违法所得20 块钱??这是拿着显微镜找出来的,那这家医院真的良心医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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