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都不废 发表于 2025-1-9 12:27:23

不要老想占便宜

老头儿 发表于 2025-1-9 12:34:00

反正我不信

不太油腻的大叔 发表于 2025-1-9 13:16:59

两个字:呵呵

三步 发表于 2025-1-9 13:57:03

捐的时候简单的不要不要的。用的时候这不行那不行

京兆平民 发表于 2025-1-9 14:46:18

做手工时还是让直系亲属去献血 cnmd

飘摇365 发表于 2025-1-9 14:49:30

看看

哗忆哆 发表于 2025-1-9 15:16:25

别信千万别信,亲身体会过的

哗忆哆 发表于 2025-1-9 15:17:34

到你用的时候就没有血给你用了,这政策太忽悠人

饲养员研究所 发表于 2025-1-9 16:31:56

西安:献血累计超1000ml,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1月8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西安市献血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2024年10月23日经西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1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西安市献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西安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公民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职工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稀有血型的健康公民献血;鼓励符合条件的健康公民捐献造血干细胞。
《条例》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献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献血工作。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献血宣传、动员、组织、表彰等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动员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与献血。在库存血液不足或者临床急需用血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协调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献血活动,动员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与献血。献血者所在单位应当为献血者参加献血提供便利条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为鼓励优待献血者,上述《条例》还规定,在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此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身合计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前两款所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合计按照献血量等量用血。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本市临床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与献血者有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具备条件的用血医疗机构直接核销用血费用;无法直接核销或者在本市以外用血的,凭以上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单据等,到颁发《无偿献血证》的采供血机构核销用血费用。
《条例》规定,在西安市献血可以享受下列优待:(一)献血累计二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二)献血累计三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第一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三)献血累计四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常规公共汽车线路、免费享受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在西安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优待。

吕小布gbc 发表于 2025-1-9 17:16:32

还有人信吗

关中西门吹雪 发表于 2025-1-9 19:57:39

骗人的千万不要再上当

小石锁 发表于 2025-1-10 08:30:38

filex 发表于 2025-1-9 09:40
我献血证上明确写着优惠待遇,实际就呵呵了。无信用,最后会被反噬的。 ...

被反噬我认可,早些年用血政策是可以的,我在桂林献血,陕西家人用,报销了还比较容易,现在确实被部分人害的不浅,认识到问题尽快解决也是好事情

胖笑脸 发表于 2025-1-10 08:41:26

{:mocs_33:}

胡小河 发表于 2025-1-10 09:13:36

不要看他们怎么说,要看他们怎么做

秦岭以南 发表于 2025-1-10 09:53:46

ixian7888 发表于 2025-1-9 09:50
学生时代我每次去献血,护士小姐姐都会建议我多献些,然后每次现完血要大病一场
医生后来说可能和献血有关 ...

重点是护士小姐姐让你多献你就多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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