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西安市修订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2月28日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近日组织对《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动车道路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上述公开征求意见稿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其中,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西咸新区在不高于全市统一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类区划分和收费标准具体意见报市公安交管、市发改部门审定后执行。蓝田县、周至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火车站、高铁西安北站附设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服务收费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性质等因素,停车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泊位)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含桥下空间);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及换乘站等自然垄断经营的配套停车设施;医院、学校等公益性特征场所配套停车设施。
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泊位)包括: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错时停车服务的停车设施。
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泊位)包括: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等其他停车设施。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停车收费类区和特定区划分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城管、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停车收费类区、特定区划分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时,须提前一周向社会公示。
政府定价的自然垄断、公益性特征地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方式
每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采取计时收费方式。机动车停放每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费。大型车辆分别按实际占用小型车辆车位数计费。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时间在15分钟(含)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机动车停放时间超过上述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针对新能源汽车,在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新能源汽车,1小时(含)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按照计费标准的八折收费。鼓励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减免停车服务费。
残疾人持经市残联核准的手续或证件,驾驶机动车在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
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内部专用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开放,可按规定简化办理相关手续后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住宅小区配建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放需要。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类区划分示意图
划分为4个收费类区
分别为特定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特定区(道路内限定路段停车):特定区的泊位车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总车位数的15%,雁塔、曲江及高新开发区不超过25%。特定区由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根据缓堵保畅及停车需求等规定划定,共同讨论研究,但需在一定范围内听证通过后报经市发改委及市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后实施,需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告。
一类区(类区边界除高速外均含路、含桥下及路线立交匝道下空间)包括:二环路以内、雁塔区小寨片区、高新区高新路—唐延路和锦业路片区、经开区行政中心片区、曲江新区核心景区片区。
二类区为:二环路外至绕城高速路间,除一类区(热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三类区为:绕城高速路外的其他中心城区区域。
记者了解到,社会各界可在12月28日之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邮寄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710007;电子邮箱:xiansffj@163.com;自动传真电话:029-86788887;咨询电话:029-86788230。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欣怡图/西安市发改委供图
很实用的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在15分钟(含)内免费
机场火车站一天免费2次(30分钟)
二类区每天地面停车场最高60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新能源汽车优惠
学习了 没看懂,一二三阶是什么意思。 不错 知道了 看来政府是真没钱了!想抢直说,还征求个啥意见! 快停不起车了。 没意见 没意见,你说啥就是啥 知道啦 丢人 丢人 价格贵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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