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游侠 发表于 2024-9-23 12:08:33

西安市: 陕建二建集团承建的西安融创奥城西区DK1项目工地农民工讨薪难,谁来管?

@西安浐灞国际港 陕建二建集团承建的西安融创奥城西区DK1项目工地农民工讨薪难,谁来管???
   据工友黄先生(18691592500)刘先生反映:2022年3月份进入西安融创奥城西区DK1项目干混泥土浇筑工作,9、11、12号楼,2023年7月份完工,至今拖欠黄先生等10名工友工资共计26万多元,多次联系陕二建乔经理,开始说融创公司工程款付下来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最后就以融创没有拨付工程款么钱为由拒绝发放农民工工资。
   工友黄先生也多次联系华山劳务项目负责人王道波,王道波说“所有工资表,班组结算单都交给陕二建项目部去了,陕二建直接代付工人工资,没有发钱,你们直接找陕二建去要”。

项目名称:融创奥城西区项目DK1项目部,
项目地址:浐灞国际港港兴四路,
建设单位:西安融创俊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乔潇峰)
劳务单位:陕西华山华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道波)
         一份薪水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是一份对生活的基本保障。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让劳动者勤有所获、劳有所得,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工友们辛苦干完活一年多,讨要劳动报酬却遇各种理由推托,四处碰壁,难道相关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国内龙头明星企业,大型国企,就可以置国家法律法规而不管不顾吗?农民工讨薪难谁可以来为工友们主持公道要回应得的血汗钱呢???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请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回应工友们的关切问题,强化监察执法力度,加强行业监管,依法严厉惩处欠薪行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清欠农民工工资,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早日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心远地自偏 发表于 2024-9-23 13:16:54

磊众阁 发表于 2024-9-23 18:20:50

找转包中间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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