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现三级法院秦岭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8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自觉践行两山理念 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了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8件典型案例。今年1月至6月,陕西法院新收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同比下降42.62%。“全省法院形成了以两山理念为统领,以专业化审判立足,以恢复性司法切入,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落脚,‘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效果全面显现’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不断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秦岭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共完善秦岭沿线6市7个中院辖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37个,在秦岭沿线相继设立金丝峡、黄柏塬、秦岭四宝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零距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省高院在周至县秦岭国家植物园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成为全国首家省级层面环资巡回审判机构,顺利实现三级法院秦岭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全省法院在秦岭区域陆续建立起秦岭珍稀野生动物、洛南红豆杉、秦岭碳中和、柞水牛背梁等司法保护基地48个,构筑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
2023年以来,省高院发起主办秦岭会议,联合秦岭沿线7省市高级法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发布《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陕西宣言》。会同福建、四川、甘肃等10个省高院联合签署《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四川、甘肃高院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的意见》,为有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省高院与省级政府部门签订协作协议22份,全面构筑起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一审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共1049起;审结环境民事案件5474件,环境行政案件82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陕西法院建立的执行“回头看”长效机制,推动环资生效裁判执行到位78.12%,相关工作受到省委批示肯定。全省法院1件案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第三批),9件案件分别被最高法院评选为破坏森林资源类、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类等全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件案件被最高法院《中国具有影响力环境资源案件》《中国环境资源精品案例》收录,1篇环境公益诉讼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记者 刘晓云)
【来源:西安新闻网】
赞 构筑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 全覆盖 众所周知,被收拾之前被别墅全覆盖 生态平衡 做的很到位 构筑起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落脚 全面构筑起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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