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白玉汤 发表于 2024-3-21 09:05:43

就凭挖两次坑,这三人就必须宰了!不然法律就是个屁。

司马君 发表于 2024-3-21 09:06:30

有些网友感叹说:应该恢复少管所。这里纠正一下,少管所是存在 的,现大多改名:未成年犯管教所。现在应该恢复的是工读学校,这种学校专门招收学校或家长管不下的有问题孩子。这种学校管理特别严,基本上是军事化管理,学生行动受限,毕业以后表现好的正常参加社会工作,表现差的去专门的管理严格的厂矿,遗憾的是文革以后工读学校被取消了。

一生无悔, 发表于 2024-3-21 09:07:19

飘摇365 发表于 2024-3-21 09:07:49

有道理

深白色浅灰色 发表于 2024-3-21 11:28:21

咱们一直在鼓励犯罪
未成年保护法
一年一天的315
贪官技术性离婚
医药代表行贿
很多处罚跟挠痒痒一样
针对惯犯为什么不能翻倍数倍处罚   理解不了
罗翔说要让犯法倾家荡产甚至断子绝孙才能真正遏制犯罪

哗忆哆 发表于 2024-3-21 11:50:42

有些法律用了几十年了,还在用

zcd 发表于 2024-3-21 11:53:10

震惊之余想到的是缺失

solariz0026 发表于 2024-3-21 11:56:08

12岁以上。就按照成年人判刑。

梨树多云云 发表于 2024-3-21 12:15:14

大山深处人家 发表于 2024-3-21 12:22:32

因为没有杀他们的子女

斌娃 发表于 2024-3-21 13:41:35

现在都早熟,但是法律还停留在20年前

司马君 发表于 2024-3-21 14:38:48

司马君 发表于 2024-3-21 09:06
有些网友感叹说:应该恢复少管所。这里纠正一下,少管所是存在 的,现大多改名:未成年犯管教所。现在应该 ...

我记得上小学时,学生调皮管不下,老师就吓唬说:谁再调皮就要送工读学校!在我们印象中工读学校的学生就是小犯人。工读学校学生一般从14岁至18岁,只设初中班(三年),一毕业就分配工作(主要是厂矿,管理特严)。那时工读学校毕业后虽然说是公民,但在社会上人们心理还是瞧不起的。在工读学校仍表现不好的,屡教不改的由公安机关直送少管所,那就成了真正的少年犯了。因此,我个人觉得还是恢复工读学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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