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白玉汤
发表于 2024-3-21 09:05:43
就凭挖两次坑,这三人就必须宰了!不然法律就是个屁。
司马君
发表于 2024-3-21 09:06:30
有些网友感叹说:应该恢复少管所。这里纠正一下,少管所是存在 的,现大多改名:未成年犯管教所。现在应该恢复的是工读学校,这种学校专门招收学校或家长管不下的有问题孩子。这种学校管理特别严,基本上是军事化管理,学生行动受限,毕业以后表现好的正常参加社会工作,表现差的去专门的管理严格的厂矿,遗憾的是文革以后工读学校被取消了。
一生无悔,
发表于 2024-3-21 09:07:19
啊
飘摇365
发表于 2024-3-21 09:07:49
有道理
深白色浅灰色
发表于 2024-3-21 11:28:21
咱们一直在鼓励犯罪
未成年保护法
一年一天的315
贪官技术性离婚
医药代表行贿
很多处罚跟挠痒痒一样
针对惯犯为什么不能翻倍数倍处罚 理解不了
罗翔说要让犯法倾家荡产甚至断子绝孙才能真正遏制犯罪
哗忆哆
发表于 2024-3-21 11:50:42
有些法律用了几十年了,还在用
zcd
发表于 2024-3-21 11:53:10
震惊之余想到的是缺失
solariz0026
发表于 2024-3-21 11:56:08
12岁以上。就按照成年人判刑。
梨树多云云
发表于 2024-3-21 12:15:14
大山深处人家
发表于 2024-3-21 12:22:32
因为没有杀他们的子女
斌娃
发表于 2024-3-21 13:41:35
现在都早熟,但是法律还停留在20年前
司马君
发表于 2024-3-21 14:38:48
司马君 发表于 2024-3-21 09:06
有些网友感叹说:应该恢复少管所。这里纠正一下,少管所是存在 的,现大多改名:未成年犯管教所。现在应该 ...
我记得上小学时,学生调皮管不下,老师就吓唬说:谁再调皮就要送工读学校!在我们印象中工读学校的学生就是小犯人。工读学校学生一般从14岁至18岁,只设初中班(三年),一毕业就分配工作(主要是厂矿,管理特严)。那时工读学校毕业后虽然说是公民,但在社会上人们心理还是瞧不起的。在工读学校仍表现不好的,屡教不改的由公安机关直送少管所,那就成了真正的少年犯了。因此,我个人觉得还是恢复工读学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