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计费方式,要改改了!
今年大家对供暖意见很大,特别是进入3月后,很多小区早早就不好好供暖了,进水管基本都没什么温度。供暖公司可以说今年3月份天气暖和了,不用烧,那是不是可以把提前收的钱退给大家呢?取暖也是消费,消费者的权益怎么保证?拿不低于18℃来当标准就是耍流氓,每个人对冷暖的感知是不一样的,需求也不一样,为什么还要这么一刀切呢?都智能时代了,为什么还不能按使用量计费呢?每个人按自己的需求,想用多少用多少呢?非得用这么原始的大包干方式吗?到底是不会改,还是不想改?
不是不想改,只是一刀切能多坑钱,改了赚的少,所以 或者用小区末端住户家中的进出管子温度做衡量标准也行呀!就是不做为。对老白姓好点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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