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3部门联手发文,“医药反腐”在陕如何开展?
医药领域的特殊性,使其相比其他行业牵扯着最为敏感的神经。如果说过去坊间所流传的“医药代表”“吃回扣”等等故事,或真或假更多是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近期一场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国,当涉及医院、药企间的藏污纳垢展现在公众面前时,不禁令人惊叹“现实比故事还‘精彩’”。
7月下旬,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当反腐剑指医药领域,来自国家多部门的高压部署,释放着极为强烈的整治信号,特别是已然持续多日的医药反腐事件报道,让我们看到了这次行动更系统、更猛烈,各地更是紧跟中央信号,医药反腐态势持续升级。
我们也观察到,陕西卫健委也在8月7日之时,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落款日期7月10日。
《工作方案》由陕西13部门联合印发,堪称一次超级联动,通知下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相关部门,省直省管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抄送给西安交通大学,覆盖之广、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Shaanxi专项治理医药腐败陕西发布11项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就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分为4个方面11项任务,直指医药领域不正之风,表态要“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关于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用词直白且直指要害,并且首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同时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
这些工作,由联合发文的13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包含着事关医药领域的直管、监管部门,以及公安这一执法部门,在反腐事件的处置中,可形成一条衔接密切的惩防体系。
这一点,正是《工作方案》重点任务中,第一方面第3条所强调的,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陕西此次将重点整治哪些方面的不正之风问题?
《行动方案》给出了三大方面,贯穿行业管理、行业组织和医药产品销售采购。
特别是针对医药反腐重灾区医药销售环节,商业贿赂一直是行业“公开的秘密”,带金销售、高额回扣、过度开药等等花样百出,医药生产企业→经销商→医药代表→医疗机构这一医药销售模式链条上的层层加码,让医药从生产到销售环节变得十分复杂。
《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第6条直言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这一任务的负责单位,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省公安厅配合,其中寓意已十分明显。
重点任务第9条中亦写明,要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负责单位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亦如近期所曝光的多起医药反腐事例中,牵扯医用药品、耗材,器械采购的不在少数,并且金额巨大。如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期所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所举案例,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从收受病人红包礼金、医药代表回扣,到与医疗设备供应商结成“利益同盟”,收取设备代理商高额回扣,涉及金额近3000万元。回扣款及虚增的药物设备价格计入医疗成本,直接导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而“医蠹”被拔除,医院采购成本、群众就医成本明显下降。由此可见,整治医药腐败,责任之重大。
实际上,除了销售环节的直接贿赂,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一直在“进阶”。据媒体报道,一些药企为规避法律,以赞助科研经费、赞助学术会议等名义和医生“套近乎”、搞利益交换。参加形形色色的学术会议、培训会,医生可得到一笔可观的费用。
陕西《行动方案》中同样点明了对于此类行为的整治。
如重点任务第5条,整治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以及第10条中,治理医疗领域乱象将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在中央及各地此轮反腐风暴之下,据不完全统计,8月以来短短数日间,至少有10场即将举办的医药行业学术会议、论坛等宣布延期。尽管会议延期的原因各异,但在这敏感时期,似乎每一方都不想“出风头”。
陕西《行动方案》也提到,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将通过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同时,《行动方案》中要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在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还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此前所曝光过的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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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陕西版《行动方案》已然表明了官方态度,严打严惩态势颇为强烈。
我们也观察到,7月份陕西卫健委组织的一场总结上半年、部署下半年工作的会议中,就有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自查自纠、线索处置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同时,6月份底,发布了关于征求《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针对医药代表、医疗机构的各种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和规范。如医药代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给予回扣;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实际上,这场自上而下的医药领域反腐风暴,并非空穴来风,自年初已然启动,一张媒体整理的自1月至7月底的被查名单,足以说明问题。
医疗行业的敏感性决定了,一出事就是社会性的事件,院长、书记、科室主任,这些医疗体系中具备话语权的领导们,在行医、管理之中不知是否还记得“医者仁心”,当板子打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又是否能体会病患所承受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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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整治的周期据报道,今年7月底前是自查自纠阶段,宽大处理主动说明问题、主动投案的人员;此后十个月集中整治;2024年6月总结整改,届时会出台一批制度文件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当下部署工作的周期是1年,但对于医药医疗领域的监管,绝非一袭大浪就可冲洗干净,让行业回归正常秩序的必经过程,一定是长周期、全体系的治理。
众望所归的,也一定是让医治本,让药对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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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榜没见陕西的,祝贺陕西医疗行业清明廉洁,医患和谐 抓几个院长就使行业回归到救死扶伤的医务道德了,我看是病重乱投医,本末倒置,医疗行业的腐败是没有解决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身份问题,本应该是国家包养的人员,政府不负责任的推给市场而美其名曰“医疗制度改革”,医院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既要发展,又要落实社会责任,不想办法增收,换谁都会知道咋做!只有把医务工作者的身份解决好了,经费落实好了,经费有保障,使用有监管,人员有监督,自然就好了,不用严打,搞得轰轰烈烈,劳民伤财, 陕西后知后觉啊 {:mocs_44:} 有本事把财产公示一下 好像交大一附院一次性任命了7名副院长
公务员国家包养了吧,还不是腐败重灾区,民族劣根性。纵观历朝历代如出一辙,核酸检测那么大的事到最后都没下文了,要查就应该各省对换互,查从卫健委开始,估计监狱要像方舱一样修建看能不能关的下。 严查 吃回扣算啥,连普通的医生都有指标。都有提成… 梦里风1978 发表于 2023-8-11 10:04
公务员国家包养了吧,还不是腐败重灾区,民族劣根性。纵观历朝历代如出一辙,核酸检测那么大的事到最后都没 ...
也不是民族,你咋这么看不起自己的民族{:mocs_32:}历朝历代国外也一样的,只要是人,就会有欲望,权利金钱,为啥要以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为终极目标呢 西安第四医院眼科门诊的多数检测设备都是贴有某商贸公司的资产标识贴……要不从西安市第四医院眼科大厅配镜中心的眼镜为什么挺贵的开始唠一唠…… 梦里风1978 发表于 2023-8-11 10:04
公务员国家包养了吧,还不是腐败重灾区,民族劣根性。纵观历朝历代如出一辙,核酸检测那么大的事到最后都没 ...
说的好,是事实!有些人就是见不得真话! 梦里风1978 发表于 2023-8-11 10:04
公务员国家包养了吧,还不是腐败重灾区,民族劣根性。纵观历朝历代如出一辙,核酸检测那么大的事到最后都没 ...
向你推荐一幅图,你描述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教育反腐才是头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