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河北岸
发表于 2023-4-4 13:25:06
我到诊所看病,人家要大医院半年来的诊断报告,否则不给看,怕治不了的病误治了,这是诊所的自保护,所以上了年龄的老人,先到大医院查下,没什么大问题,以后在到小诊室看病。
花轮同学
发表于 2023-4-4 13:30:13
先拿出你认为的“过错方”错的证据再来申冤,拿个抢救证明和诊断证明就能证明是诊所,医院的问题?照你的逻辑,所有在医院身故的患者家属都要去上访去申冤去索赔,那还有医院没?还有,在个例情况未明,定性未清的情况下,即使有过错方,冤有头债有主,也不要带上全体西安人,也不要绑架全体四川人!秦人川人哪个不是中国人?最后,节哀。
pengxuan
发表于 2023-4-4 13:43:47
首先表示同情,但实在没看明白你的诉求是什么?患者一点半去看病,两点20说不舒服,两点40医务室打电话120转院,按道理一二十分钟不算延误啊,你诉求医务室误诊?用错了药?还是诉求医院没把患者抢救过来?
pengxuan
发表于 2023-4-4 13:44:27
聆听如水 发表于 2023-4-4 12:17
是的,病魔有时候来的很快很突然,医生也措手不及,也不能地域黑, 这种事情很多很正常,政府不能啥事都 ...
我实在没看明白他想诉求啥?
pengxuan
发表于 2023-4-4 13:46:56
2353512446 发表于 2023-4-4 10:53
一查到底,
请问一查到底,查什么?村医务室用药了,而且进村医务室到120前后就一个多小时,而且设备有限,这种急症很难定性,去医院也抢救了,实在不明白要查什么?
如影
发表于 2023-4-4 13:49:32
{:mocs_44:}
pengxuan
发表于 2023-4-4 13:49:33
人不在了,同情,但你最起码要有个诉求啊,把你认为医务室或者医院的错写出来,或者治疗方案你不认可的写出来,你这描述给人感觉就是急症,去村医务室,病情严重,然后转院,然后抢救,没救过来,不存在重大医疗过失啊
长安李叔陆
发表于 2023-4-4 15:32:48
用人民网 领导留言板 有用的
捉急的小强
发表于 2023-4-4 16:57:58
草民一个 发表于 2023-4-4 11:49
有关部门的水军,请了解一下情况在发表意见,不用恶意的来发表意见
感觉你魔怔了,不同的意见直接扣上水军的帽子,就认为自己是弱者,需要关怀。你这样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无赖行为。
阿房路吴彦祖
发表于 2023-4-4 19:12:45
送你四个字就能解决:把事闹大
咸鱼冉
发表于 2023-4-4 19:58:35
急性心衰吧,医院有啥责任?不是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公安已经认定不担刑事责任,卫健委做结论是不是医疗事故,接下来就是民事责任了,这个只能和对方谈或者起诉,正常渠道你为啥不走
R.W
发表于 2023-4-4 20:26:46
花轮同学 发表于 2023-4-4 13:30
先拿出你认为的“过错方”错的证据再来申冤,拿个抢救证明和诊断证明就能证明是诊所,医院的问题?照你的逻 ...
说得好,有理有据!看了帖子确实没看懂医院有什么过错,同时也没看清楚他的诉求
草民一个
发表于 2023-4-5 02:16:28
事情已经解决了,感谢西安各界人士的建议,目前帖子不能直接删除,还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