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原上草
发表于 2023-3-23 12:10:55
解读下,
1、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政策精神,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没必要的不动,没把握的慎动,时机不成熟的缓动。(所以,不轻言变动)。
2、西咸直管区涉及两市六区县,行政区划如变动属于重大调整,其最终审批权在国务院。(省上没决定权,别再为难了)
3、即使直管区行政区划要调整,须按程序逐层上报审批。(按现在法律及政策精神,逐层审批结果未知,并非只要想变动,申报就只是程序一定能下来,因此要考虑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有可能造成的混乱)
4、涉及个别乡、镇行政区划的微调整省上可以决策。(在直管区不能一次行政区划调整的情况下,这个政策怎么用才能既符合都市圈发展现状,又使西咸两家都满意又符合国家稳定政策)
5、直管区内咸阳的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规定,其行政区划变更应由咸阳市审批。(强调了街道办事处做为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法律地位,在宪法及组织法等国家法律中,派出机关是有着相当于地方政府的同等法律地位的,这一点比西咸新区要强,新区只是派出机构,在国家法律中没任何体现,不具有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沣河美
发表于 2023-3-23 21:45:28
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马王周边我没见过
城西的灰
发表于 2023-3-24 15:19:05
好像讲了好多,但是又好像啥都没说,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