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下发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艳芳)1月11日晚,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做好西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根据通告,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2月5日(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山林等其他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其他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秦岭范围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等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划分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2月5日(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中,1月21日(除夕)和2月5日(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其余时段每日7时至22时可以燃放。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西安市政府对燃放时间适时调整。
2023年1月21日(除夕)、2月5日(正月十五)20时至20时30分,在长安区、高陵区、西咸新区、高新区、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等地有关区域,举办焰火集中燃放活动,广大市民可赴现场或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观看。具体事宜由所在区县、开发区另行通知。
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西安市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举报电话:110,12345。
西安设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六区禁放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就进一步做好西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二、限制燃放区域及时段。 (一)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山林等其他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其他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秦岭范围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具体区域划分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二)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2月5日(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中,1月21日(除夕)和2月5日(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其余时段每日7时至22时可以燃放。 (三)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市政府对燃放时间适时调整。 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2月5日(正月十五)20时至20时30分,在长安区、高陵区、西咸新区、高新区、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等地有关区域,举办焰火集中燃放活动,广大市民可赴现场或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观看。具体事宜由所在区县、开发区另行通知。 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举报电话:110,12345。 转华商报记者 肖琳
半夜放炮的2比可以消停了。
西安多地发布:禁止燃放!
西安多地发布:禁止燃放!记者获悉,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最新通告,详情如下: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高新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西安市统一组织的焰火表演活动除外)。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经营(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反馈。举报电话:白天81150528(应急),86753983(公安),12369(环保);夜间和节假日88333622。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七、各街道要落实属地安全主体责任和综合治理责任,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八、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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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守卫蓝天安全过节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遵守禁鞭规定,预防火灾事故”“少一处燃放烟花爆竹,多一片蓝天,多一份舒心!”随着春节临近,一条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出现在阎良区振兴街道的街头巷尾。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好蓝天,引导辖区群众安全环保过节,近日,阎良区振兴街办治污减霾办积极响应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辖区禁燃禁放工作。
一方面,振兴街办利用入户、广播、微信群、小视频、张贴标语等方式,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倡导民众自觉遵守规定,做到“眼前有标语,心中有蓝天”,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另外,振兴街办还成立了烟花爆竹禁燃巡查队,由主要领导带队,以社区干部为骨干,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则,对“禁燃”区内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超市、便利店进行管控,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巡查值守。在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增加巡逻力量,提高巡查频率,延长巡查时间,做到及时发现、劝阻、疏导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振兴街办治污减霾办相关负责人葛豹表示:“我们呼吁大家从拒绝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全街办上下一心,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安全喜庆过新年!”
本帖最后由 cz112244 于 2023-1-12 12:54 编辑
都别睡了!!! 龙霄宝丽 发表于 2023-1-12 08:11
西安多地发布:禁止燃放!
记者获悉,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最新通告,详情如下:
这是高新今年发的吗 只要有口子,基本就是随便放 城六区禁放,其他区县限制燃放,但压根没提西咸新区,看来有些地方还是三不管。 大家大胆的放,出台的只是走个程序,没事儿的,使劲放吧 世纪长安 发表于 2023-1-12 09:55
城六区禁放,其他区县限制燃放,但压根没提西咸新区,看来有些地方还是三不管。
注意看城六区指的是行政区域,是包含有部分西咸新区的地界,比如沣东。 后海那边警车在路口都管不住周围燃放烟花,就这还能全时段禁止,我这边卖炮的每个商店都有 睡觉的睡觉 很好,终于可以在除夕体验空气质量下降到爆表带来的咳嗽不止的年味了 这个通知是按照原来的行政区域划分的,开发区不是行政区域,比如高新区:属于雁塔的按照雁塔的就是禁放,属于长安和户县的就是限制燃放。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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