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安迅达集资诈骗案”的控诉!
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西安迅达集资诈骗案”历时7年,涉及受骗人数1800多人受骗资金4.2亿元,直到今天办的是钱没有给受害人返还回一分钱,重要诈骗嫌疑人未逮捕,现受骗人控告如下:一、“西安迅达集资诈骗案”分明是合同诈骗,1800名受害人都有主犯金正敏出具的借款合同,为什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定性为集资诈骗案?
二、“西安迅达集资诈骗案”是家族式团伙作案(5人),涉及夫妻、父子、公公媳妇,业务员67名,为何7年时间已过,只逮捕金正敏和候仙萍(公公媳妇)两人,其他人为什么不逮捕?
三、“西安迅达集资诈骗案”钱财都转移给主犯金传勇、金传猛,为什么至今不逮捕该二人?金传勇这7年来一直用受骗人的钱开公司,金传猛用受骗人的钱在杭州起步搞房地产后又跑到武汉做生意去了,现金传猛有5个账户而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仝登峰警官却不查处这5个账户,为什么不调查此二人钱的来向去向?
四、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说没有金传勇的犯罪线索,现提供线索:受骗人周绒花的女儿开商店赚得715万元被金传勇和候仙萍多次开车到商店去借现金。
五、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仝登峰警官多次强调西安迅达集团公司金正敏没钱,请问金正敏西安浐灞的那三套房查处了没有?商洛市商南县的房产查处了没有?
综上所述,“西安迅达集资诈骗案”证据确凿却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侦办了7年,办的是一分钱未返还,诈骗犯未到案,跪求相关单位彻查此案,给受骗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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