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反腐
目前我国反腐基本是群众举报或媒体报道——上级注意——纪检查处。这样对像野草一样的腐败现象 要查处力不从心,而且会“春风吹又生”。 科学反腐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限制腐败发生、例如公开透明方面制度,阳光下霉菌难以滋生; 改进查处方式,既处罚受贿者 更要查处罚行贿者,釜底抽薪。行贿者大多数是想违反规定获取非法好处。
另外调整经济政策,例如可以取缔国有性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这类物业公司 有的是大型国企下属的、有的是党政机关直属的。自己设物业公司给自己管家、可以将公共资源用于为私人服务。这种腐败一直未引起注意。 谁把我这帖子隐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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