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知道吗,4月1日起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不扣分啦
本帖最后由 Vivian1003 于 2022-2-21 17:26 编辑公安部发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移除的条款:
这两个行为的扣分增加了呦:
下面是新增的条款:
以下的几项虽然扣分减少,但是仍不可掉以轻心:
我一年前都把那个撕掉了...... 早都不贴了 我审了后就没贴都不知道扔哪了! 有电子版的了,不用贴了 近日,陕西西安未央区检察院通报,姚某因危险驾驶被宣告不起诉,他和公司领导拿着锦旗到检察院表达谢意。事情源于2021年12月,交警发现姚某酒驾,血醇浓度为144.3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事后,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姚某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官审查查明,姚某虽系酒驾,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姚某酒驾是因父亲突然晕倒,着急看望父亲,公司也证实姚某工作表现良好,踏实认真。综合考虑,检察官拿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得到联席会员额检察官、分管领导肯定。根据道交法规定,醉驾须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条款移除的第五项,你这标题起的,你发帖前自己都不好好看一下吗? ilikeufoandu 发表于 2022-2-21 14:12
条款移除的第五项,你这标题起的,你发帖前自己都不好好看一下吗?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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