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对陕西、西安的启示
深汕特别合作区前身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汕尾市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前身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汕尾市鹅埠镇,是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由汕尾市政府和深圳市政府共建。
2011年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正式运作。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其中,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0.9公里,区内常住人口为7.65万人。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
2017年9月2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要求深圳市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主导合作区经济社会事务的责任,按照“10+1”(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模式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确保合作区在新的体制机制下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尽快做大做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由深圳市委选任和管理。领导职数参照深圳经济功能区配备
2018年2月,深圳市下发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的工作方案,调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2018年12月16日上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
2019年3月25日上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工作会议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召开。随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11个新设机构集中完成了揭牌仪式。会议集中发布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工作要点》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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