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修订是惠民政策的进一步深化
201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新一轮修正案发布。这是自个税法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也是自2011年以来的新一轮调整。此次个税法修改不仅仅提高了费用扣除标准,同时增加了专项扣除,内容包括从分类计征转向综合计征、免税额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降低年收入30万以下的税率标准、增加子女教育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特别是增加了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扣除内容,“除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支出,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要负担子女教育支出,有的要承受大病医疗费用等。此次税法草案调整综合考量纳税人的真实家庭状况进行了分类施策,可以降低公民特别是困难家庭的税收负担,让政策更具针对性与合理性地惠及民生,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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