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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程序都没走完 曲江管委会竟直接成立物业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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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6: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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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情,可谓是一部剧情千回百转的电视剧,但我感觉更像谍战片,因为里面的情节是环环相扣。

    2017年8月21日,西安曲江新城管理委员会社会管理局,作出《关于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回复函》,对小区的建设单位---陕西佳鑫置业有限公司,依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书面告知成立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的业主大会的申请,作出批复:“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我局同意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请准备好业主名册,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等相关资料。并指定社会事业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同时决定副组长由建设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代表按《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推选办法》产生”。

        建设单位主动书面告知成立业主大会,在西安市为数不多。建设单位陕西佳鑫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和西安曲江新城管理委员会社会管理局的批复,完全符合《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是接下来的情况,令人匪夷所思。
    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建设单位需要提交业主名册、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提供筹备组办公场地、业主大会活动经费。然后推选业主代表4-6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将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名单,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7日。”
然而,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并没有依照自己的回复,按《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推选办法》组织业主推选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业主大会筹备组,在指定了一个组长和两个副组长以后,再没了下文。

    9月8日,西安市曲江新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西安市曲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联合下达一纸《公告》:“根据贵小区实际情况,拟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里委员会成员由曲江管委会房地局、辖区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组成。”

    此后,便是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西安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告知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方案》。
    9月8日曲江新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曲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联合下达的:“从即日起拟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与曲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8月21日:“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我局同意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回复大相径庭。

    15天前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还“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同意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两周后,怎么就成了“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了?
不知道曲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认定的曲江大华公园世家小区具备和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从2017年8月21日,曲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对建设单位陕西佳鑫置业有限公司书面申请的批复,到9月8日,曲江新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曲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的联合下发的《公告》,完全可以看出,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建设单位和曲江新区管委会,根本就不愿意成立小区业主大会。
这一系列组合拳,完全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就是想以成立业主大会之名,动用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

我国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需经小区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续筹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监督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由于政府房管部门开通了使用专项基金绿色通道,有三个业主签名,就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提取动用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这就给开发商和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为非法占用业主的这笔专项维修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开发商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相互勾结,采取各种手段,非法侵占的大部分专项维修基金。等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时,业主的公共积累、公共利益部分已被掏成空壳。
因此,开发商及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千方百计的阻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其动机正是被侵占业主的公共利益所驱使。这也正是业主大会成立难的根本之所在。
作者:广东法宗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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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自由的空间Lv.0 发表于 2017-9-16 20: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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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食肉糜Lv.7 发表于 2017-9-17 22: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房地产就是政府的吸血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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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uan24Lv.6 发表于 2017-9-18 10: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要养商,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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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王@Lv.5 发表于 2017-9-18 11: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他妈的开发商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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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ruishiLv.9 发表于 2017-9-18 11: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现在这物业俨然是小区的主人,在西安很少看见几个服务好的物业,公共部位的收益从来没见过,各项费用从来没少过,有个水电维修什么的找物业,跟一堆爷一样,怂都弄不了,业主花那么多物业费都养了一群爷
政府不应该站在开发商那边,文件出来一年了,也没见有什么进展,还是推动力度不够,基层懒政思维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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