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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的责任不能总归咎于“城管”
秀峰说事
近日,关于“农民工讨薪多年无果”、“城管车辆随意停放”、“高架桥下垃圾成堆”、“供热公司黑烟滚滚”的微博微信刷爆了朋友圈,可谓是“有图有真相”,让人在质疑城管局诸多不作为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城市管理仅仅只是“城管局”的事儿吗?
诚然,城管局作为政府下属的一个组织,其主要职能便是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以及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然而,由于国家机构中压根儿就没有“城管局”这一建制,城市管理原本也没有“城管局”这一说法,从而让“城管局”长期以来处于“非妾非妻”的尴尬地位。
比如,就拿农民工讨薪这件事来说,虽然涉及供热工程是由区城管局负责,这是涉及到城市建设方面事,自然有城建局的事,涉及到卫生的有卫生局,涉及环保的有环保局,涉及治安的有公安局……对机构齐备的行政系统而言,要为诸多看似与城管局有关的各种违法行为找到对应的职能部门,其实并不困难。
我们知道,“城市管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我们不能只是将其狭义地具体化为“城管局”的责任,从而产生了“城管便是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这一错误认识,并基于这一错误认识而将一切问题都归咎于城管局。
诚然,作为政府下属组织,为民服务乃根本宗旨,施政之要,贵在落实。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千招万招,不抓落实也是“空招”。如果区城管局不作为固然不对,但我们更应该深入分析其不作为的原因是什么,或许有机制不够科学、责权不够明确、流程不够优化等客观问题,也可能有怕犯错、怕担责等主观原因。
当前,放眼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作为基层区域经济发展亦是如此。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城市建设者和管理才,在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和创业发展中也要有新状态。21世纪是“智慧城市”时代,其最主要的考量便是政府职能在城镇化工作中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民生,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在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的同时,更应当作好其他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同时,还应当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的素质,努力营造“大城管”服务理念,力求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到那个时候,“城市管理”就不再只是“城管局”管理的事了。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各部门自然会积极作为,统筹协调,促进区域发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的平衡关系,百姓问题便不再是“老大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