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时事评论员 于 2017-2-23 12:46 编辑
这文件制定的不好理解,原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细则规定落居民家庭户的,提供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落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的,提供该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那么无工作单位、无固定住所怎么落户?落户何处?落户哪个社区、需要何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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