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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 涵盖粤桂琼22座城市
今天上午,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在南宁联合召开《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了该规划的有关情况。
作为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发展的19个城市群之一,《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已于今年1月20日获得国W院批复。北部湾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广西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等22座城市,陆域面积11.6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4234公里,还包括相应海域。2015年末,这一区域常住人口414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6295亿元,分别占全国的3.01%和2.25%,
《规划》提出,北部湾城市群建设要彰显湾区特色,坚持生态优先,控制开发强度,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开发品质,打造“一湾双轴、一核两极”的城市群框架:“一湾”即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双轴”即北钦防和湛茂阳城镇发展轴,“一核”即以南宁为中心城市,“两极”即以海口和湛江为中心的两个增长极。
根据《规划》,北部湾城市群的总定位是: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到2030年,争取实现向国家级城市群的战略性跃升。五个分领域定位是: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西南中南华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全国重要绿色产业基地、国家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