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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省市气象部门接到通知 暂停发布霾预报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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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09: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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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气象部门接到通知 暂停发布霾预报预警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关颖) 17日开始,关于“气象部门不再对霾进行预警”的消息在网络上传开。一些细心的市民也发现,昨天已经接收不到气象部门关于霾的预警信号。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陕西省、西安市的气象部门确实接到了上级部门的口头通知,暂停对霾发布预警。


  17日晚间,一张“关于暂停霾预报预警业务的通知”图片在微博上流传,图片的内容为:“各省辖市气象局,各直管县(市)气象局,省气象台:2017年1月17日18:36接中国气象局预报司电话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霾预报预警工作。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刻停止制作和发布霾预报预警产品。落款人为“科技与预报处”。18日,记者打开了陕西省气象局的网站,右上角发布预警信息的地方,时间还停留在1月17日的10时30分;而在市气象局网站上,右上角的预警信息栏里已找不到雾霾预警信号的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向省气象局求证此事,得到的回复是:关于“气象局停止霾预警”一事,有关回应内容稍后公布,有关职能司正在与环保部完善联合会商、统一标准、统一发布机制并抓紧落实。紧接着,记者从市气象局得到证实,市气象局已经接到上级部门的口头通知,暂停发布霾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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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回应“暂停霾预警”:
  正研究联合会商发布


  关于气象部门停止发布霾预报预警一事,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气象局18日对人民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气象局正在研究联合会商和发布的相关事宜。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气象局表示,每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发生前,环保、气象部门会依法发布空气重污染和霾预警信息,各地方政府依据此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应对措施。由于评价指标体系、分级标准和发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与气象部门发布的霾预警信息有时存在不一致,给公众认知和地方政府应对工作带来困扰。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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