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09:39:30

开一个法律咨询帖,仅回复和房产交易有关的咨询

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擅长于土地及房地产相关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09:42:05

抱歉,麻烦版主移动至房产楼市板块,谢谢

长安人在内蒙 发表于 2018-5-15 09:46:15

望长安 发表于 2018-5-15 10:01:57

很好

望长安 发表于 2018-5-15 10:02:51

刚好,我需要咨询,等会有空了咨询一下楼主!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10:13:12

最近二手房买卖毁约咨询的比较多,还有一些产权不清晰的房产买卖,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问,有空我会及时回复

townes 发表于 2018-5-15 11:21:36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10:13
最近二手房买卖毁约咨询的比较多,还有一些产权不清晰的房产买卖,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问,有空我会及时 ...

真是好事情啊,私信你了谢谢!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12:50:23

townes 发表于 2018-5-15 11:21
真是好事情啊,私信你了谢谢!

你好,没看看到私信哦

望长安 发表于 2018-5-15 13:33:19

本帖最后由 望长安 于 2018-5-15 13:52 编辑

我根据我的情况咨询一下:

房子目前比买的时候涨了将近一倍。签订合同后就先支付了大部分房款,余款作为押金,约定卖方取得房产证后,卖方给买方过户完毕后才能把余款给卖方,目前来看,卖方毁约或不积极过户的可能性很大。

1,这样的合同,法院可以判决卖方强制过户(当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时),请问,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比如卖方取得房产证后立马卖给其他人并过户;卖方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了;卖方毁约不卖了,直接装修入住了,这几个情况算不算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还有哪些情况属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2.假如该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那么,买方能否要求卖方补偿已付款的增值部分,就是当初购买时约定房款是75万,买方当时就付款70万,目前网上报价(该小区同户型)140万,等于是增值到了1.87倍,那么相应的那个已付款70万,等于也增值到了130.7万,增值了130.7-70=60.7万,目前大多数法院是否判决卖方补偿这个60.7万的增值部分给买方?上个月,新闻上看到这个案例,法院支持了这个要求,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14:47:08

第一: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能履行应当履行,当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者设定抵押或者灭失等其他原因,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才考虑解除合同,你问题中提到的卖方装修自己住进去这不属于履行不能,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要求卖方搬出涉案房产;
第二:关于房地买卖合同违约后果,既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也包括承担因为违约而造成对方的损失,如果合同履行不能,该损失即为守约方另行购置同样房产需要多支出的价款,实践中法院也会考虑支持。

望长安 发表于 2018-5-15 15:07:45

非常感谢楼主的详细解答!

西安爱秦岭之巅 发表于 2018-5-15 15:45:44

楼主,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熟悉吗?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5 15:54:11

可以说来听听

无定飞环 发表于 2018-5-17 08:55:07

有人咨询,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二手房过户登记手续,但是资金监管已经距离办理登记日二十几天,迟迟没有将购房款转入出卖人账户,因为出卖人属于短期拆借资金解押后出售房产,所以现在资金压力很大,成本增加明显,这种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不可以,因为该房屋买卖合同主要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因为买受人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出卖人迟迟未能收到款项,造成损失,并未买受人原因造成,所以达不到合同解除条件也没有合同解除原因,并且合同主要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应当继续积极配合履行合同。

wsxqaz 发表于 2018-5-17 20:35:35

请教楼主一个问题:朋友是买房人,今年元月份经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三方协议,之后进行了网签,将首付款打入了资金监管账户,随后通过公积金贷款将余款由银行打入了资金监管账户。4月初,买卖双方及中介一同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因卖家资料不全,未能完成过户。次日,中介通知卖家要求加价5万;约一周后,中介通知卖家不卖了。请教楼主,我朋友如果打官司,要求卖方协助过户,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大不;如果放弃这套房子,应该要哪些赔偿?谢谢!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开一个法律咨询帖,仅回复和房产交易有关的咨询